一、桂林(1)
春末时节,搭乘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航班来到了广西桂林,机场位于桂林两江县,因为是原国民党李宗仁将军的故乡,因此两江县却也颇具盛名。这里离桂林市区仅20公里,在往市区的公路两旁,种植了许多的桂花树,虽没有到达开花时节,但空气中依旧飘散着淡淡的香味。
桂林市区由象山、秀峰、叠彩、七星4个城区和1个郊区组成, 总面积565平方公里,其中城区为33.4平方公里,郊区为531.6平方公里。市区居民分属于汉、壮、回、瑶、侗等28个民族。据随行的导游介绍,桂林市真正意义上说是1998年并建的一个市,城区其实很小。从车窗看去,市区内没有过多的高层建筑,当地政府考虑到桂林特殊的旅游地位,因此,不允许在所有景区周围修建高层建筑。市区的街道也并不繁华,行走与街道的当地人,衣着也很朴素。最能跃入视眼的就是许多的电动摩托车和自行车。在桂林市公交线路比较多,而且,在桂林市所有5打头的公交车均是免费乘坐的,公共厕所也是不收费的。所有这些,据说都是为了创建国际知名旅游城市。
桂林历史悠久。根据市区宝积岩和甑皮岩洞穴发现的遗物,经考证,甑皮岩人已进入母系氏族社会阶段,距今约一万年。夏商周时期,这里是“百越”人的居住地。秦始皇置桂林,象,南海三郡,这是“桂林”名称的最早起源,但郡治不在今天的桂林市。汉元鼎六年(公元前111年),在这里设始安县,隶属荆州零陵郡。东汉时改属始安侯国。三国时先属蜀,后归吴。甘露元年(265年),置始安郡始安县,郡县治所都在今之桂林。隋唐时属岭南桂州总管府。唐武德四年(621年),李靖修城于独秀峰南。贞观八年(634年)改名临桂县,属桂州始安郡。光化三年(900年)始,属静江节度。五代十国时先后属楚和南汉的桂州。宋时,前属广南西路桂州,后属静江府。元时属广西行中书省静江路。明清时均属广西省桂林府。民国时属广西省。1914年改名桂林县,1940年始设桂林市。1944年11月至1945年7月28日,为日寇占领。光复后仍为广西省辖市。历史上长期为广西省会。1949年11月22日桂林解放,为广西省辖市,1958年改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,辖桂林城区和郊区。1998年9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,桂林市和桂林地区合并,组建新的桂林市。

上午十时,我们首先来到了桂林市象山公园。象山公园地处桂林市的漓江与桃花江汇流处,以象鼻山而得名的象山区是桂林市最大的城区,位于城市南部,园内自然山水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,山、水、洞、亭、台、坪,文物古迹相映成趣,美不胜收。因为象山酷似一头大象,栩栩如生,因此被人们定为桂林市的象征。象山山体前部的水月洞弯如月亮,穿透山体,清澈的江水从洞中穿鼻而过,波光洞影构成了“水底有明月,水中明月浮”的奇景,“象山水月”因此成为桂林山水一绝。但景区不大,主要依托象山进行观景和竹排游漓江。但许多当地人穿着少数民族的服装,强拉游客进行留影来挣钱,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旅游城市的形象.


用过午餐稍作休息后,游览了伏波山公园和七星公园。其实这是桂林市内的两个休闲园,但作为一个旅游城市,当地旅游部门对游客的行程安排上着实下了功夫。他们依托园内一些古迹和城市特有的所谓“两江四湖”(漓江、桃花江、木龙湖、桂湖、榕湖、杉湖谓之两江四湖),让游客往返与这些公园之中。